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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法私彩、网络赌博者,法律将如何制裁?
2021/8/23 12:45:00

  如果你有关于“彩票行业”任何困惑,欢迎在文末或后台‘留言区’发表,或许下一次解答的问题就是你的提问~

  @彩通君v:

  非法设立并销售私彩、组织赌局、组建社群或在网络上发文介绍网络赌博平台并组织开展赌博的行为,可能涉嫌赌博罪以及开设赌场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都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而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则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相关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

  “若平台因自身原因监管不力而导致赌博网站一直在此平台上牟利或平台方默认赌博网站在平台上的发展更甚至于为其提供帮助,即按照上述司法解释根据其相应程度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个人参与网络赌博,该行为在我国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若以赌博为业,则可能构成上述《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涉嫌赌博罪;若轻微、偶尔的赌博行为则可能触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将根据情节严重性处以处五日以下或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相应金额罚款。

文章关键词:新浪彩通彩票百科私彩法律